证后管理
严格按经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应在取得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后的3个月内向安标国家中心进行安全标志标识备案,在产品或包装上加施、使用安全标志标识,按标准AQ104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规定执行。 做好安标年审工作。 当安标产品的技术文件或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更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能时,应及时向安标 国家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履行相关程序。持续稳定确保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能,证书到期前3~6个月,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安标产品证书延续申请。
企业要认真学习安全标志认证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高度重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工作,严格按程序执行。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安全事故,维护矿山安全、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是经营者的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有力保障,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实现真正的双赢。